JBO竟博最高法发布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新闻资讯     |      2024-02-28 17:34

  JBO竟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4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推动全国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

  【案例20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案例207】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案例208】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案例209】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案例210】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案例21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案例212】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案例213】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案例214】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案例215】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是北京法院人民法庭中距离城区最远、管辖面积最大的法庭,被称为“北极法庭”。近年来,法庭依托党建引领凝聚解纷合力,聚焦矛盾诉前化解,探索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助力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是打造“家·庭”党建品牌。以“法庭小家”司法服务实现“辖区大家”纠纷预防化解,先后开展“法促善治、相聚为民”等融合党日活动30余次,孵化典型群体矛盾化解预防机制等治理成果10余个,实现党建解纷一体推进。该品牌荣获“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

  二是开展辖区支部共建。法庭党支部与辖区5个乡镇党支部签署“庭系乡镇·联建共融”备忘录,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等共建活动,实现法庭支部畅通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治理体系,以支部共建凝聚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三是依托党建赋能。统一思想是推动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形成的关键。法庭党支部与辖区支部打造“闻思、领慧、行知”三级学习课堂、创办“法促善治”学习品牌,以学促思、以思促进、以行践知,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治理体系中各类主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现预防化解和基层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转。

  一是双线互动,精准服务解纷需求。建立“12345与12368双线互动”工作机制,百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急难愁盼问题,乡镇接诉即办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法庭派单,法庭“一单一法官”全程跟踪化解,逐个击破靠前推动纠纷化解。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200余件,实现小事不出村。

  二是司法主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主动服务乡镇风险防控,为辖区乡镇定制《审判工作白皮书暨基层治理建议》《乡村旅游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各类指导性文件15份;主动服务基层党委决策,针对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管理的法律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获怀柔区委、政府积极采纳,近两年累计提示法律风险50余个,提供对策建议100余条,实现大事不出镇。

  三是庭镇联动,畅通合力化解通道。法庭依托“一庭联一镇、一村一法官”等活动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联合山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作战单元,让最熟悉山区基本情况的人动之以情,让最权威的纠纷化解部门晓之以理,适时邀请工商等行业部门开展“驻镇共建”活动,充分激发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先后开展各类活动50余次,协助解决区域棘手治理问题100余个,实现矛盾不上交。

  全面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的示范引导效应,促使矛盾纠纷止于未发。

  一是“讲解式巡回审判”深化法治观念。法官选取典型案件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外法官全程实时讲解庭审流程和法律知识,以“直播+讲解”方式让群众听得懂,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以示范裁判引导同类纠纷参照化解。

  二是“定制式”上门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以“事前调研+类案研判”定制普法内容,精准提升村干部和调解员法治思维、解纷能力。以拉家常方式在村头广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让普法更接地气。先后开展普法活动100余起,惠及群众5000余人。

  三是“覆盖式规范指导”培育法治文化。打造“一村一民约,一镇一乡规”工程,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先后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宣教活动50余次,以法治赋能乡村自治,推动实现纠纷的自我化解。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地处两市三县交界,辖两个乡镇有74个行政村、人口9.7万、企业和摊点2196家,法庭所在的河南疃镇童车制造业驰名中外。近年来,创新“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凝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作“枫桥经验”本土化试验田。探索形成集“诉调对接”“网调对接”“访调对接”于一体的“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模式在全市推广。

  一是“诉调对接”借“外力”。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纠纷解决途径,将案件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综治网格等非诉解纷程序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庭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

  二是“网调对接”抓“前端”。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网格效用,对镇、村两级综治网格排查出的矛盾隐患,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与乡镇综治网格员提前介入,协力消除矛盾隐患。

  三是“访调对接”治“未病”。对信访部门接收的信访纠纷,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信访责任部门联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访转诉”比例。2023年以来,实现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61.6%,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0.14%。邯郸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推广曲周法院“三调对接”工作经验;《人民法院报》对人民法庭“三源共治”经验做法作了报道。

  紧盯基层治理总目标,适宜非诉解纷的对外分流至相应非诉纠纷调处部门;需要法庭诉前介入化解的,主动接收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或其他非诉纠纷调处部门案件推送,以“三调对接”寻求纠纷调处“最优解”。

  一是对外推送做“减法”。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村一档案”“一案一流转”“一类一方法”“一人一施策”。根据研判情况,将矛盾纠纷分流到最适宜的非诉纠纷调处部门,实现成讼案件数量和当事人诉累“双减”。法庭典型案例《二亩地的情谊》被央视采访报道。

  二是向内推送做“加法”。将信访部门、网格员排查发现的矛盾隐患以及受理的信访纠纷信息推送至法庭,给出依法化解意见或参与联合化解,避免拖延或激化成讼。

  三是健全网络做“乘法”。在辖区所有行政村、2个工业区选取行政村和民营企业挂牌“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点”,形成“庭、站、点”层级分明、梯次延伸的基层司法服务网,实现便民效果“加倍”。新华社对法庭“法官联络站”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在全县推广“三调对接”工作,县委将诉源治理纳入《曲周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每年考核一次,每月通报一次,压实各综治单位目标责任。

  一是月度考核“约起来”。县平安办、县干部考核办每月印发专项考核通报,对全县10个乡镇、78个县直单位得分排名,各乡镇对各行政村排名,被扣分的乡镇、村由上级党委政府调度约谈。

  二是为民之风“刮起来”。县委、县政府将群众安全感作为工作风向标,每年开展两次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计入县委对县直机关及各乡镇考核。

  三是法治品牌“亮起来”。通过“双考核”机制,倒逼各乡镇综治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全县现已创建“法治乡村”70余个,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管辖达来诺日镇、巴彦查干苏木、达日罕乌拉苏木、达来诺日自然保护区、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达里湖渔场、白音敖包林场、黄岗矿区民商事案件,辖区总面积7000余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8000余人。近年来,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切实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以小法庭带动大牧区形成调解新格局,聚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3年受理案件306件,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期的1141件,减少835件,同比下降73.2%。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将矛盾纠纷防于“未发”,止于“未讼”。

  一是普法“走心”更“入心”。在辖区设立2个法官便民工作室,2023年共派驻工作室96人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传授调解技巧,现场指导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02次;选任32名法治带头人,在各嘎查(村)培养法律宣传员96名,每周“共享法庭”小程序、视频号至少推送2次法官说法、法律讲堂,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宣传员向人民调解员及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变“送法下乡”为“种法下乡”。

  二是践行无讼价值理念。联合辖区党委政府制定评选“无讼嘎查(村)”实施方案,由政府每年出资30万元用于“无讼嘎查(村)”奖励,每年进行评选考核。达到“无讼嘎查(村)”条件的,予以表彰奖励。2023年共评选“无讼嘎查(村)”9个,鼓励嘎查(村)委会深入群众化解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使“无讼”理念植入基层社会。

  三是发挥专业性调解作用。针对牧区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指导金融专业调解组织主动与银行沟通,上门对临期借款人释法说理,发放风险提示书,在“共享法庭”小程序同步推送,促进借款人与银行良性沟通,防于“未发”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0件,较去年同期314件,减少284件,同比下降90.44%。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专业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

  一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共同制定联席会商制度规范。2023年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12次,通报民间纠纷成讼情况,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分析探讨,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强化司法产品供给。借助“共享法庭”向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大调解中心发送收集、整理的典型案例,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对于多发性案件,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2023年邀请调解组织、法治带头人、庭务主任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庭审旁听11次。通过以案说法、发布示范性判决书等形式,为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工作参考。

  三是强化调解指导。调解员随时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行指导,提供基层调解专业支持。健全特邀调解制度,择优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有法律知识功底的人员共22名,切实提升调解成功率。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推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网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前端化解工作。

  一是构建“5+N”大调解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建立由综治中心、驻地法庭、驻地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5个单位为固定主体,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增加“N”个对口二级单位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大调解中心。法庭派员常驻大调解中心,指导派驻部门和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构建科技化纠纷化解体系。针对辖区地广人稀特点,建成33个“共享法庭”,实现“共享法庭”在嘎查(村)全覆盖,运用普法宣传、调解指导、协同治理、类型化解纷等功能,联动公安、妇联、国土等部门,对镇(街)、村(社)提供点对点、专业性纠纷化解指导意见。2023年共指导纠纷化解235次。借助“共享法庭”实现各苏木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矛盾风险提示双向预警。

  三是构建点线面巡回指导网络。以法官便民工作室、共享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点,以传统“马背法庭”和现代“车载巡回”为线,以矛盾纠纷统筹化解为面,使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深度融合。2023年共巡回化解纠纷86件,充分发挥指导调解业务职能。

  延吉市朝阳川镇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朝、俄三国边境,朝阳川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婚姻家事案件。辖区总面积996.18平方公里,人口69986人,朝鲜族占比63%,农业人口占比49%。人口老龄化、语言沟通不畅、涉农纠纷多,是典型的朝汉民族融合乡镇。近年来,朝阳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朝鲜语、汉语双语司法服务,围绕构建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人民调解,推动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边陲小镇绽放。

  一是前端分流调解先行。法庭聘有两名驻庭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梳理,对有先行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近三年,有3800余件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案件调撤率超过80%。

  二是纵向延展“扩圈”联动。主动与朝阳川镇综治中心、“巾帼”双语调解组织对接,确定辖区29个村委会、4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为诉讼联络员,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书记、政法委员请进“司法服务圈”,形成与人民调解全覆盖、相匹配的指导参与体系。

  三是双语调解提质升级。聘请经验丰富的双语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在邻里纠纷中常见的相邻关系、借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领域有效发挥双语调解功能。

  四是巡回审判就地解纷。设立法官联系点、巡回审判点,推行和完善“农忙法庭”“周末法庭”“远程法庭”,在农忙时节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灵活安排上门调解、立案、开庭,与人民调解员就近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建立双向通报新机制。以“法官进网格”为契机,与辖区183个网格建立“双语法官联系点”,由282名网格员对其所在社区、村屯的纠纷进行排查,与镇党委、政府建立案件双向预警通报机制。

  二是丰富联动解纷新模式。建立涉诉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将涉案情况与所在村屯、社区对接,主动沟通化解方案,由“网格”法官就地化解。充分利用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创设“无讼村屯示范点”2个,针对性开展巡回审判39次,普法宣传123次。

  三是组建家事调查新队伍。建立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在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努力下,在延吉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聘请4名家事调查员,辅助调查家事纠纷中特定事实,同时专业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有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结。2023年以来,共计委托8件案件进行家事调查调解,同步出具家事调查员调查报告。

  基于辖区特点,法庭承担了全院大部分朝鲜语、汉语双语审判任务,双语审判队伍建设是法庭建设的着重点。

  一是夯实双语队伍基础力量。合理设置招考条件,定向招录双语人才,通过招录朝鲜族选调生充实双语人才队伍。法庭配置双语法官及干警9人,并配备双语立案员,提供导诉、立案、调解、审判、裁判文书制作等“全链条”双语司法服务。

  二是完善双语人才培养机制。定期选派双语法官参加培训,创造历练平台和机会,提高实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所有双语法官均已通过双语能力考核。

  三是培育多元双语人才队伍。设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法律素养、通晓民族语言的退休法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为特邀调解员,全程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调解。近三年来,法庭提供双语导诉3000余次,双语调解3600余次,双语庭审920余次,制作双语裁判文书200余件。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探索建立法庭与镇街“双向派单”分流调解机制,建立“立审执破”一体联动系统解纷模式,对重点矛盾纠纷领域因类施策精准解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一次解决、实质解决。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逐年上升,一审民商事收案逐年下降,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

  一是凝聚“多元解纷”团队合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充分挖掘镇街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社综治员等解纷资源,推动民间调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由镇街社会治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纠纷进行统一分流、分类指派、协同处置。镇街党委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协同化解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解方案。

  二是构建“双向过筛”化解体系。建立诉前纠纷委派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分流调解机制,系统梳理婚姻家庭等11类“熟人纠纷”“人情矛盾”,人民法庭在线派单至镇街社会治理中心,由中心分配至镇街、村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调解。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将复杂矛盾纠纷分流至人民法庭,按照“一案一指导”工作模式,由人民法庭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法治化解决方案。2023年,分流调解703件,调解成功429件,调解成功率61.02%。

  三是厚植“人地两熟”自治基础。依托社会治理中心下属村社干部、网格员等综治力量,选任道德品质好、威望高、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干部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通过日常普法、精准指导等形式,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厚植自治基础,最大限度实现基层纠纷就地化解。

  一是做实“立案审查”,关联纠纷一并解。推行全覆盖信息采集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明确立案阶段梳理当事人基本情况、关联案件“两张清单”,全面分析当事人各环节在办关联案件,摸清纠纷脉络,系统化解牵连纠纷。在办理2起申请担保物权案件中,深挖背后“关联案”“案中案”,一揽子化解纠纷11件,2家重点企业担保链危机解除,相关工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是做强“审执兼顾”,涉诉纠纷一件解。针对小额案件,强化自动履行引导、违约风险告知。对行为类、财产交付类等强制执行较难的案件,细化文书判项要求。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提供系统化解方案,减少衍生案件发生。2023年,人民法庭判决、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5.03%、80.19%。

  三是做优“破字文章”,衔接纠纷一同解。制定“立转破”“审转破”条件清单,与破产审判业务庭建立破产协同团队,加强执破衔接,及时共享信息、会商研判,统筹化解纠纷。在办理魏某夫妻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时,发现两人所涉纠纷较多,对接破产团队审查后,对两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指导村干部参与协调债务和解,成功促使21件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已审结的70件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获评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一是一庭两所联动发力,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联合化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指导等服务,推动源头平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化解10起意外伤亡事件、5起群体性纠纷。

  二是全流程部门协同,打开劳动维权治理新局面。针对辖区企业用工纠纷频发难题,人民法庭联合总工会、人社局、属地政府等,建立涉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救助兜底”全链条治理模式,源头降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数量。2023年,劳动争议案件收案89件,同比下降64.25%。

  三是项目化调共体发力,助推重大项目稳妥运行。针对辖区城改、拆迁、房地产矛盾多发现状,设立项目化共享法庭,汇聚属地政府、住建部门、村社、调解组织等合力,组建调共体,推动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妥善化解。在辖区蒋林头村城改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诉前化解纠纷60余件,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处灌口镇,自唐以来就是“烟火千家,颇为富庶”的八闽重镇,随着辖区由农村向新型城镇变革,常见乡村纠纷与新型纠纷交织涌现。近年来,作为特区事业建设者、参与者,灌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工作支点,整合解纷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实现“小力”化纠纷、“巧力”解难题,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辖区灌口、后溪两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同村(居)委会化解纠纷4262起,灌口法庭收案数从2021年的1609件逐年下降至2023年1-11月的870件,超80%纠纷化解于诉前。法庭工作获《民主与法制》周刊、《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抓住乡镇综治联席会、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矛盾解纷端口,靠前研判风险,提供法律指导,尽早尽快化解矛盾。

  一是综治联席早研判。深化乡镇综治联席会议机制,参与联席会11场,研判各村(居)委会、综治单位反馈的苗头性纠纷风险,及时提供法律指引,助力治理决策。促成党委政府向19个村(居)下发征地补偿款分配指导意见,引导500余起涉拆迁安置纠纷化解于萌芽。

  二是庭所联动早化解。与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数据共享、矛盾共解等协作机制。落实专人分片对接,根据社区民警、调解员反馈个案调处难点,靠前提供调解意见,指导20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挂村联络早沟通。深化“法庭+村居”党支部挂村联络机制,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网格员)”互动网,打通答疑沟通渠道,调解员在前端排查矛盾纠纷,法庭及时跟进,引导调解员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矛盾纠纷256件。

  立足辖区两镇城镇化进程仍保留部分闽南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特点,将闽南文化和解纷资源融入调解,注重“情法相融”,提升实质解纷成效。

  一是聚合解纷力量。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发挥5名新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参与诉前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乡民纠纷400余起。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深化“法官指导+人大代表解纷”模式,发挥代表自身群众基础优势,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8起。

  二是融合乡风民俗。激励法官与当地百姓,特别是老人协会交流,向群众学经验,挖掘运用“滴水檐互让”“住厝好厝边,种田好田墘”等闽南民俗,打造本土调解典型案例,为邻里纠纷、安置房物业纠纷等常见类型纠纷调解提供示范。

  三是契合乡规民约。联合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成立课题组,到灌口镇开展乡规民约专题调研,推进课题成果实践运用,指导村(居)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一是问需治理下基层。开展“问需于民·一村一治理”调研活动,向村(居)委会收集治理意见建议126份,及时回应乡村治理需求,就土地流转、调解组织运作程序、证明文件出具等集中问题,向村委会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3件,有效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示范调解下基层。选取典型纠纷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以示范调处指引化解同类纠纷。聚焦安置房物业纠纷等领域,制发调解思维导图,归纳常见争议、应答示范、调解流程等14个要点,引导125起物业纠纷由调解员化解。

  三是精准培训下基层。采取“调解员点题-法官答题”形式,围绕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征地拆迁等多发纠纷及调解方法开展专题培训,走进村(居)委会开展调解培训12场,协同调解员开展主题普法15场,助推辖区超80%纠纷化解在基层。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抓源头推动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实矛调指导,抓全局实现一体化解,收案从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一是“一员三长”联调联处。构建辖区镇街党委政法委员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一员三长”工作机制,创设“一个法庭、一个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一个农村工作片”的“121”联调联处工作法。对于联动部门反馈的涉法问题,宋村人民法庭“走出去”协同联动部门研判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问”端就地化解。通过联调联处,成功化解村委与村民群体性土地纠纷56件、与租户租赁合同纠纷20余件,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

  二是指导调解组织调处。探索总结“446”分类指导工作法,做实指导调解职能。“4时4不”事前培训。在调解员队伍更新、新法新规颁布、纠纷出现新形态、疑难问题较多等4个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坚持培训在先,确保调解员不随意调解、不吃夹生饭、不机械调解、不带着问题调解。坚持“6性”分类指导。注重集中培训的系统性、线上指导的即时性、因案而异的针对性、参与诉讼调解的引导性、座谈交流的互补性、类案案例的参照性,把指导调处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督促履行提升调处成效。提示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上增设违约条款、附加自动履行告知书等,并在付款期限届满前电话提示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巩固调解成果。2023年以来,如约履行率达97.2%,有效减少衍生案件。

  一是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建设心灵驿站、亲情调解室、合家欢亭等场所,设置“仁孝”文化、家和业兴文化板块,着力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同时,在妇女节、儿童节、开学季和重阳节等节日期间、重要时点针对性开展反家庭暴力、送法进校园和倡导尊老、敬老、爱老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场次,服务群众300余人次,解答问题53个。

  二是引驻“昌阳大姐”调解品牌。邀请“昌阳大姐”调解组织驻庭调解,对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民政部门把好协议离婚关口,尽量促调促和;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对危机婚姻实施挽救;妇联派出心理咨询师和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有利减少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来,共调处案件100余件,占比42.3%,调解案例先后被省市媒体报道7次。

  一是“一案三推”综治发力。将诉源治理触手由诉前调向立前调再延伸,探索立案登记审批前的“立前调”“一案三推”机制,对适宜以非诉方式化解的案件,通过网络向区矛调中心和涉事单位、属地推送预警,人民法庭同时介入指导,力促纠纷立前化解。推进府院联动走深走实,依托联席会议、微信群等,常态通报辖区民商事纠纷成讼情况,就“四类案件”频发领域、高发区域进行重点预警,常态会商促进纠纷前瞻化解。

  二是便民调解“一网通办”。宋村人民法庭在辖区3个镇综治中心设置便民诉讼服务e站,在人员较多的3个村居、1个社区设置共享微法庭,实现在线诉讼咨询,指导网上立案、调解、庭审等。对各类调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引导依托诉服e站设备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不出村镇即可与人民法庭视频连线,合力实质化解纠纷。自2021年10月诉讼服务e站设立以来,累计服务群众500余人次,线余次、线余次。

  三是线下“肩并肩”代办。针对老年人不善使用诉讼服务e站问题,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手把手”“肩并肩”全程代办。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法官、调解员“上门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云南省麻栗坡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公里,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老山精神”发源地。近年来,铁厂人民法庭针对辖区边疆、民族、欠发达特点,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人民调解、联动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基层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是抓实用指导。立足边境群众需求,聚焦山林土地、邻里纠纷、跨境婚姻等问题,通过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拍摄短视频等方法,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全流程全覆盖“定制式”法律指导300余次。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讼服务点调解,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履职能力。

  二是抓便捷指导。通过建立微信诉调交流群、远程视频指导、召开解纷经验分享院坝会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实时业务培训。利用进村入寨开展送达、调解、巡回审理等时机,对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指导,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968件,里程达10余万公里。

  三是抓衔接指导。指导调解员应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衔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升人民调解权威度和公信力。编发《诉前调解指导手册》,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培训600余人次。

  一是构建调解机制。与司法局联合构建《麻栗坡县特邀调解组织(员)机制》,实行“以奖代补”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丰富调解主体,将调解员、综治专干、少数民族族老等各方基层调处力量纳入特邀调解队伍,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与边境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签订《法律服务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矛盾联防、纠纷联调工作合力。三年来,共开展诉前调解纠纷750件,调解成功491件。

  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线上联合工作室”。线上法庭实时通过工作群向辖区乡镇通报受理案件信息,各乡镇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由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分级化解。线下针对铁厂乡腊猪脚农特产品产业发展、董干镇跨国婚恋难点、马街乡养老等易引发矛盾纠纷问题开展联席座谈会议100余次,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齐抓共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与派出所建立日常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婚姻家事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定期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三年来,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20余件次,对存在风险隐患案件开展联防联控5件次,法庭办理的1210件案件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一是做细“委派调解”。人民法庭对案件进行甄别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争议焦点、调解未成功原因等制作《调解反馈函》,让法官直观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后续是否继续调解做充分准备。

  二是做实“示范调解”。针对产业发展、劳务合同等涉众型、涉民生纠纷案件,应用“示范诉讼”工作法,到矛盾纠纷集中地开展“集中调解”3次41件,实现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同时,结合示范诉讼有针对性地出具司法建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优“特色调解”。充分发扬“老山精神”,践行鲍卫忠同志“群众工作法”,结合群众习惯围着火塘烤茶喝及边喝边谈事习惯,因地制宜开展“火塘调解”,在“唠家常”和谐氛围中开展工作;结合边境群众往返诉讼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增设“午间法庭”和“夜间法庭”,为群众提供“全时段”服务。三年来,提供特色服务150余次,接访群众1000余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2014年建成,负责古露镇、香茂乡、油恰乡1.9万余人的民商事案件审判、调解工作。其中古露镇、香茂乡牧区以务牧为主,涉婚姻家庭纠纷类偏多;油恰乡以虫草收入为主,涉买卖合同纠纷类偏多。辖区总面积约4774.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300米。目前法庭以书记员常驻、法官助理驻庭驻村、法官庭里院内双兼顾的模式运行,法庭干警秉承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弘扬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坚持在司法为民中尽本分、亮担当,踏踏实实为群众解矛盾、平纠纷。2023年,办结案件96件,其中调解65件,撤诉19件,判决12件。

  一是打造“庭所共建”新名片。通过“引进来”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以提高效率、调解优先、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对接基层自治组织,实行片区化管理,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畅通非诉程序衔接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等“多位一体”解纷服务体系。

  二是打造多方、多元、全程化解矛盾纠纷模式。在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将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综治等多方力量纳入多元解纷机制,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把矛盾稳控调处在当地。

  三是打造“集合号”式的联动联调解纷模式。联合党员、村民代表、村委班子成员、网格员、联户长、乡村专干、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发挥人头熟、亲和力强、德高望重等优势,参与化解调解矛盾纠纷,构建“一庭两所+N调解力量”网格化解纷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处置从审判终端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延伸。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法庭干警在抓好自身调解工作的同时,采取选派专业法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讲解法律知识,调解方式方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共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430余人次。

  二是指导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同构建老百姓枕边的“司法服务链”,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57件,提供各类咨询87次,受众190人次。为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53名人民调解员发放《指导调解联系卡》200余份,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融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选派优秀干警以驻点和巡回方式,努力把“想讲的”与群众“想听的”相结合,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国际妇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十进”等活动,把普法宣传送到群众身边。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23场次,其中开展法治进校园4场次,进工地、助力安全生产3场次,进乡村12次,受教育群众2.7万余人次。

  一是按照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羌”调解三顾九步工作法》,将“和为贵”理念融入调解工作全过程。秉持“进一家门,访一家情,解一家难”理念,通过诉讼引导,释明各类解纷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以“羌”调解之“柔”,化解矛盾之“刚”,以三顾茅庐姿态,久久为功打造那曲法院的“羌”调解工作品牌。

  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与车载流动法庭“点、线”融合,采取“四步工作法”,建立“五本台账”,将法庭搬到牧区草场、群众家中,针对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巡回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实行个案现场指导、抓住焦点,针对性指导纠纷调解工作。通过组织人民群众旁听和人民调解员观摩,实行以案讲法,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及调解纠纷能力。

  三是依法引导司法确认。经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并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引导、协助其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案件23件。同时,在送达诉讼文书、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司法所予以协助,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的“加速轮”和协助执行的“辅助轮”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乡村社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多元解纷,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小法庭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大“治”慧。

  一是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治“欲病”。大新法庭审理某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私自转让福彩销售机行为较为普遍,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多次转让情形,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福彩机构因此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处理好案件的同时向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对销售站点、从业人员及后期经营状况的动态管理提出具体建议意见。福彩中心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积极回复反馈意见,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管理,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终端流程,为广大彩民营造良好购彩体验。

  二是以高效率通报机制治“已病”。2023年,大新法庭受理大批业主诉某房产企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诉讼系列案件。此类纠纷敏感、涉众,极易引发。为快速化解纠纷,预防发生,大新法庭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该类纠纷防范办法、化解方案等进行沟通协调,企业最终给出有效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分批次进行化解,第一批就一次性调解120余起,真正实现“联席一次、调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拓宽调解渠道。大新法庭在原有“1法官+4力量(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特邀调解员)”解纷模式上,积极探索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加强“调解+公证”结合,公证机构委派专业人员参与诉前化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符合公证相关规定的,鼓励当事人申请赋强公证,实现当事人现场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打消当事人调解顾虑,为当事人大大节约诉讼费用。2023年公证赋强案件数达300件以上,公证助力诉前化解迈上“快车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移动微法院”等方式推广“线上法庭”、开展线年线上开庭及调解各类案件达200余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拓展群众内部解纷力量。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驻庭法官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并在个案中及时对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指导,逐步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自信和能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如法庭将某离婚案件委派到当事人所在社区,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充分发挥“熟地、熟人、熟情况”的优势,经过两次调解,当事人和好如初,到法庭撤回起诉。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共计927件,案件调解率达57.71%。

  一是深耕“无讼社区”示范效应。大新法庭对辖区22个社区(村)诉源治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充分调研,形成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法庭以辖区燕乐园、燕鸽村等在内的7个 “无讼社区”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一法官联系一社区”机制,细化丰富“无讼社区”工作内容,通过法官加入业主微信群,与居民进行互动交流,达到源头排查矛盾纠纷的目的。“无讼社区”成诉案件量已从创建时的219件下降至105件。

  二是深耕“共享法庭”辐射效应。法官、法官助理认真落实法治指导员工作职责,定期到“共享法庭”值班,解答咨询、指导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促进法律资源共享。利用巡回审判、、“共享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大新法庭辖区两个“共享法庭”诉前化解纠纷70余件。

  三是深化与各社会基层力量的联动。加强与辖区镇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部门的联动,通过联席会议、个案处理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搭建纠纷化解平台,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法庭联合镇政府、安监局、住建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时化解辖区两起具有重大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当事人及时得到相应赔偿。事后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党委、镇政府一致对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案例216】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升级诉前调解“指导端” 束紧矛盾纠纷“数据源”

  【案例217】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案例218】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数智+专业” 三赋能 推进指导调解“供给侧”改革

  【案例219】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案例220】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案例22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村巷法官”促推40%以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案例222】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延伸审判职能 打造站点式指导调解工作新范式

  【案例22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构建“143”工作模式做实指导调解

  【案例224】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从“源”做起 三个“单方”治好指导调解“大难题”

  【案例225】新疆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凝聚力量培育精兵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化、协同化、规范化优势,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实效性与针对性。2023年,诉前调解成功3434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0.8%,位居全市前列。

  依托10个内设专业化审判庭、13个专业化派出法庭的专业特色审判优势,与调解组织开展定向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一是注重类案司法研判,总结提炼解纷要诀。各专业化法庭积极总结提炼类案调解精髓,通过召开案件讨论会,切实厘清类案及疑难案件脉络,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报道。就多发的融资租赁、买卖合同等纠纷整理调解思路,形成类型化案件诉前调解指引18份。

  二是注重调解队伍培育,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立足于专业化审判优势,不定期对调解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以及个别指导,提高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东疆共治沙龙”“周末创享荟”“金法菁谈”等本院特色交流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借款等类案的专业调解指导。联合滨海新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开讲啦”系列培训讲座,目前已举办5期,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资深律师和优秀法官,从人民调解操作实务、案例分析等多角度进行专项培训,充分提升调解水平。

  三是注重“走出去”解纷指导,实现矛盾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专业化审判特长,提升行业调解能力。与市租赁行业协会建立企业涉诉及产业发展双向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大讲堂、联席会议等方式,分析行业治理重点难点,总结推广行业调解经验。就共性问题形成调解提纲,规范行业调解程序,以融资租赁行业为例,通过加强对行业调解的指导,会员单位平安公司、狮桥公司在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基础上,进入法院的案件量较2021年分别降低38.1%、24.6%。

  一是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协同。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机制,34人具有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将人民陪审员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职能创新融合。在重点地区组建调解员人才库,吸纳利用人民陪审员“知民情、懂民意、接地气”的优势,在不同时间节点介入矛盾纠纷开展调解,极大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

  二是人民法庭与多元主体协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属地司法所、街道物业办、居委会等多个部门构建调解联席会议机制,聚焦物业服务、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难点,充分发挥法庭的规范引导作用,提升多元解纷实效,一次性诉前化解某小区物业纠纷千余件。

  三是指导调解与宣传推广协同。在人民法庭充分履行指导调解职能的同时,注重对非诉解纷途径的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联合司法局共同制作人民调解情景剧,以“剧情+短评”的形式宣传非诉调解相关法律知识,重点突出人民调解职能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效力,让人民群众从心底知晓、认同并主动适用多元调解模式。以辖区海滨街道为例,人民调解情景剧一经播出,诉前调解适用率提升约20%。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选择告知书》《金融多元解纷机制指南》等多元解纷手册10类,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关系性质、法条适用、常规调解案例等参考。

  二是依法高效确认调解协议。开通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保司法确认申请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各专业化法庭均组建专门审查团队,在审查时“情理法”兼顾,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全面高效审查调解协议效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解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靶向进行规范指导。定期对调解协议中文字表述不规范、法律适用偏差等问题分析梳理,并反馈至调解组织,就相关问题以专题业务培训与调解员个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量。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125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大田洼乡实现全乡无诉讼。

  一是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紧紧依靠乡镇党委,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搭建“两所一庭”联动调解平台,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合力。依托诉源治理“三端共治”工作法,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利用“纠纷隐患排查群”,发现矛盾隐患及时反馈,定期通报信息,开展联动调解。2023年通过“纠纷隐患排查群”信息共享诉前化解纠纷96件。

  二是落实“庭所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庭庭长定期与司法所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在前端调处,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践行“集中培训+随时指导”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组织“庭所”解纷力量共同参加培训。2023年“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2次;同时法官在参与调解过程中随时指导“庭所”人民调解员,年度内“庭内庭外”多种渠道指导人民调解100余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8次。

  一是加强队伍科学管理。注重调解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并重,落实分类分级分层规范化管理,强化调解考核,保障调解效果。推行特邀调解员“持证上岗”,通过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制作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坚持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一对多”帮带模式,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打造一支懂法律、明政策、知民情、热民心的人民调解队伍。

  二是组建专业调解团队。邀请辖区乡镇司法所、妇委会、村干部及当地乡贤组成“家事调解团队”,在人民法庭指导下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查、纠纷调解,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调解素质,提升调解能力,诉前化解家事纠纷83件。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团队”,积极指导行政调解,指导乡镇行政机关诉前化解纠纷12件。

  三是打造特色调解品牌。依托“张春瑞调解室”,定期对调解热点、痛点、堵点进行“会诊”研判;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使调解员掌握“案情疏导法、说情反劝法”等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运用“三不到庭全到家”工作法,上门调解。另诉中调解案件11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0.2%,无发还无改判。

  一是退休法官协同指导。主动对接县司法局达成共识,优先选聘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邀请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及书记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非诉解纷和调解指导,切实发挥专长,批量调处纠纷。2023年诉前调解纠纷40件,指导调解员批量调处某银行起诉拖欠住房贷款系列案件18件。

  二是法官工作站专业指导。基于旅游纠纷多发实际,成立泥河湾考古遗址公园法官工作站,人民调解员在指导下轮流到法官工作站调解纠纷,12起旅游类纠纷消弭于未发,助力县域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司法建议规范指导。指导调解员加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可行的防控措施。化稍营镇地处交通要塞,交通事故案件多发,成立道交案件专业合议庭,指导调解员组成专门调解团队,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调处,依法向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促使该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4%。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赋能+数智赋能+专业赋能”,深入推进指导调解职能“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人民法庭收案量三年来连续下降,最高下降15.8%,相关经验获《中国审判》《今日浙江》等媒体专题报道。

  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党建优势,扩大非诉调解“朋友圈”,做强矛盾化解“主力军”。

  一是强化庭所联动“走出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镇级层面以社会治理中心为枢纽,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律所实行“四方联动”;村社层面成立矛盾化解指导站,提供“法律指导+诉前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服务。人民法庭协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396件,90%的纠纷化解在前端。

  二是吸纳一线党员“沉下去”。成立由76名责任心强、有公信力的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四明红锋”特邀调解团,将参与矛盾排解工作纳入基层党员分色管理,实行100-200元/件梯度奖励。建立“一镇一法官”结对机制,实现调解力量和指导力量无缝衔接,夯实“一线党员—微网格—村社—综治中心—法庭”的矛盾分层过滤体系。

  三是挖掘自身潜力“请进来”。精心打造“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每月选派1名镇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月均调解纠纷12件。定期集中开展旁听庭审、观摩调解等体验式法治培训,提高法律实战水平,助创辖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释放移动微法院原创地优势,推进司法治理的数字化应用集群建设,持续扩大调解指导影响力。

  一是提升调解指导密集度。积极破解辖区司法服务半径偏大的难题,建立镇村全覆盖的共享法庭,将法官和村社调解员一体纳入,实现信息互联、资源互通、力量互助,一律由镇村综治干部或人民调解员担任庭务主任,便于联系法官及时响应庭务主任发起的各类法律需求。依托共享法庭开展远程指导130余次,化解纠纷79件。

  二是提升调解指导系统化。围绕农村传统的民间纠纷,在线开展婚姻家庭、人身侵权等领域专题授课,对“崇德堂”“道德庭”等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体系化指导。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隐患,创新开设“纪法课堂”,在线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治理指南,其中《农村建房七律问题梳理》普法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开展各种“云普法”活动15次,镇村干部受众超500人次。

  三是提升调解指导靶向性。依托微信小程序,自主研发应用“诉源全景图”平台,供辖区党委政府实时查阅村社成讼“大数据”,并发挥数据决策作用,有针对性地对诉讼数据异常波动或类型化纠纷明显的村社提供法律指导。助力创建5个“无讼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村”和1个“全国文明村”。

  精准回应辖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力量紧密互动,持续增强非诉调解专业底色。

  一是推动涉“红村经济”纠纷就地化解。针对红色旅游日趋兴旺现状,加入以“浙东红村”横坎头村为核心的“共治共富联盟”,设立“红村法官工作室”,建立“周联系、月走访、季研判”工作机制。近两年,加强调解指导,化解旅游消费类纠纷53件。

  二是推动涉“小微经济”纠纷自我净化。针对辖区小微企业众多、块状经济明显现状,在镇商会调解中心建立联络点,实行风险提示、处置指引、典型案例“一本通”,带动辖区涉企诉讼同比减少23%。

  三是推动涉“生态经济”纠纷示范处置。针对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用拆迁类纠纷较多现状,设立“农村土地保护法官工作室”,打造“示范诉讼+集中调处+案后建议”工作模式,向外输送人民调解指导范例。目前,诉前化解类型纠纷26起,发送司法建议4件。聚焦辖区丰富生态资源,开展涉农产品买卖、民宿康养、旅游类纠纷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立足区域特色,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城乡结合法庭功能定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建立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模式,逐步实现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央视等媒体宣传报道。

  一是制定《月浦法庭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明确联席会议、指导培训、委托调解等各项机制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职责,落实负责人员,完善流程管理,发挥指导性文件引领保障作用。

  二是深化“庭所共建”机制,与辖区三家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制定《庭所联席会议规范》,建立双向预警通报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会商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判矛盾纠纷成因及难点,编制“辖区案件分布热力图”及《月浦法庭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报告》,向辖区乡镇党委通报并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形成矛盾纠纷提前预警、共同分析、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机制。2023年,召开联席会议12次,指导化解一批沪渝蓉高铁拆迁引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

  一是创建“业务指导团”制度。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6个团队,将辖区内村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干到各团队,团队指导员到各自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各类纠纷调解范围、调解方式和期限、调解中应当询问的内容、虚假诉讼判断、调解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司法确认流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同时,建立微信工作群、在部分村居设立“枫桥e站”线上线下指导调解。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员“沉浸式”培训方式。制定人民调解员“理论+实战”培训计划,确定资深法官作为培训负责人。编制《法官说法》手册,五年来制作18期发放4000余册。编制《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包括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继承纠纷、离婚纠纷等五类辖区常见易发纠纷的调解指引手册,以及“婚姻那些事”“继承那些事”“宅基地拆迁那些事”等二十个学习课件,通过“以审代课、以案释法、参与调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沉浸式”培训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员在专业理论中提升调解素养,在调解实践中深化调解技巧,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2023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期共1200人次。

  三是创设通过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做实调解业务指导新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辖区19个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凝聚群众共同道德、情感和价值观,把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破除婚丧嫁娶铺张浪费、高额彩礼等陋俗,开展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培训11场,指导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20余起,避免矛盾成讼,树立良好乡风。

  一是建立“网格化”调解模式。将辖区56个村划分为56个基础网格,利用各村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采取“滚动式”“拉网式”“过滤式”排查方式,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做好预警研判化解,发挥好网格“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网格化”调解全覆盖。简易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就地调处,复杂矛盾及时联系法庭联合调处,形成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2023年,通过“网格化”调解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40次,提前介入并化解重大敏感纠纷75件次,56个村中14个村实现“无讼”。

  二是建立委派调解模式。在当事人同意原则下,对涉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特殊群体民生领域纠纷优先委派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时间短、成本低、可执行等优势,开启短平快诉前解纷模式。如2023年10月,对摸排发现的某服务机构退费纠纷启动诉前联合调处,由法官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员促成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再申请法庭司法确认,整个流程用时不到两天,46起纠纷圆满了结,力求矛盾纠纷“减增量”“控变量”“保质量”,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分级分类指导调解体系。2022年以来,共指导各类组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起,有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结合辖区纠纷特点,重点围绕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大的五类案件,精准对接五个主体。

  一是助力岱岳“为民协商”平台,稳妥化解民生类纠纷。与区政协共同组建12支“为民协商工作小组”,支持“为民协商”平台以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纠纷,共巡回参与村镇为民协商会议140余次,指导为民协商平台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

  二是指导房管协会,集中化解物业类纠纷。针对城区物业类纠纷多发的特点,由城区天平人民法庭发挥类案专审优势,指导辖区12家房产协会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集中化解纠纷,2022年以来,共化解该类纠纷1500余件。

  三是指导地方商会,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商会与企业之间纽带作用,根据辖区企业和行业商会的不同特点,在各法庭辖区设立商事商会调解中心6处,指导调解涉企纠纷500余件。指导调解的某劳务服务中心与某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四是支持仲裁机构,精准化解金融类纠纷。出台诉裁对接意见,探索由人民法庭直接向仲裁机构分流并支持化解金融类纠纷。2023年以来,共向仲裁机构推送商事纠纷600余件,支持仲裁员调解510件,调解率达83%。

  五是支持人社部门,源头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设立“岱法护薪”诉调对接工作站,参与区人社局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10余次。其中,山口人民法庭指导调解的一起涉及325名农民工的讨薪纠纷,仅用2天时间在诉前得到实质化解,追回欠薪814万余元。

  在辖区设置巡回审判点6处、诉调对接工作室10个,以网格—社区(村)—乡镇—区政府为层级,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化解。

  一是以网格为灵敏“触点”。选派37名干警融入辖区1671个网格,对网格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4次,指导网格员调处纠纷720余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以社区为重要“节点”。根据城乡法庭不同特点,在社区(村)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室、“法润乡村”服务点共20处,因地制宜指导制定乡规民30余份,助推道朗镇里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范镇郑寨子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以乡镇为有力“支点”。徂徕人民法庭选派“法律服务专员”入乡镇,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满庄人民法庭助力辖区形成“众议众调”工作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四是以区政府为关键“耦合点”。选派专业法官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会同其他解纷力量共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区信访量下降18%。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每月向区委、每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指导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人民法庭与11个乡镇综治中心联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筑牢人才支撑。坚持专业力量下沉,为辖区6处法庭配备员额法官21名JBO竟博,占员额法官总数的34%,配齐配强指导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三是做优技术服务。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加强软、硬件建设,搭建“指导调解e平台”,在人民法庭设立信息化调解室6个,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指导调解工作纳入人民法庭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先树优、提拔晋级重要参考,激发工作活力。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两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指导调解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80余期,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广东江门新会是“中国陈皮之乡”,“一块皮”撬动百亿产业融合发展。会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施“村巷法官”项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该项目获评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建立“村巷法官”驻村服务机制,合理分配法庭力量下沉一线,指导提升基层自治效能。

  一是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每季度派员参与辖区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通报辖区诉讼案件情况,并对反映出的治理风险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如针对陈皮产业发展,先后报告陈皮产业全链条发展情况、掣肘陈皮产业发展问题等。

  二是提升基层调解能力。人民法庭5个审判团队“包干”服务辖区35个村居,每月定期到村居开展普法解纷,指导村居自治。

  三是推行“一村一档案”制度。围绕矛盾起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解纷全过程,详细记录“村巷法官”化解纠纷经验做法。2023年以来,已有4个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化解经验,通过档案记录形式成为“类案化解教学指引”,供基层调解学习参考,助力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

  四是推行示范性诉讼。注重类型化、多发性案件巡回审判,发挥示范性诉讼“一案结、多案了”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解纷预期,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一是培育基层调解队伍。聘任50名综治网格员兼职助理协助“村巷法官”,组建“村巷法官”、治保主任或调解员、网格员的“三员联动”调解队伍,在群众“家门口”预防化解纠纷。针对诉前未调解成功案件,探索“订正式”观摩指导,通过调解员旁听庭审或观摩法官调解,以点带面形成纠纷解决“范例”,提升基层调解队伍解纷能力。

  二是构建多元共治“微系统”。联动劳动、住建、消协等部门及组织,建立“法庭+”调解格局,妥善化解相关领域纠纷,促推辖区四成案件化解在诉前,平均结案周期仅为46天。如围绕新会陈皮特色产业,联动农业研究中心、陈皮协会等力量,组建涉陈皮纠纷专家库(特邀咨询员),为化解行业纠纷提供专业支撑。

  三是做实基层解纷间接赋能。立足村居纠纷村居解,调解员、网格员在调解过程中,视情况邀请“法庭+”调解网络力量参与调解,“村巷法官”负责法律指导,对调解成功的第一时间办理司法确认,做到分层过滤、源头化解,力争实现“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诉前解”。2023年以来,诉前纠纷化解率达61.2%。

  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成讼纠纷产生的原因,延伸审判职能,主动研判、精准发力,以“反向视角”向基层组织提出预防建议,推动统一类案化解标准,促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一是延伸职能促规范解纷。结合辖区相邻漏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发等现状,审判团队联动村居委会走访群众,了解原因研究对策,总结提炼出相邻纠纷“三步调解法”,统一物业服务违约金裁判标准等,推动类案调解提质增效。

  二是精准建议靶向施治。注重融基层治理于案件办理之中,针对发现的行政管理漏洞、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涣散、乡镇民营企业发展不合规、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结案后主动向责任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以来,已发出司法建议9份,反馈率100%。

  三是能动普法营造“无讼”“少讼”氛围。丰富基层普法方式,打造 “法润圭峰”课堂,每季度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产业园区活动,把法律、多元解纷方式等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选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的最优解纷方式,促推源头减量。已开展“法润圭峰”专题普法13期。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位于南海之滨、南山之麓,下辖24个行政村、8个社区、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约21万,辖区内有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融聚古城、红色、旅游、科创四种文化。法庭聚焦专职、能动、规范工作导向,通过多维指导、靶向发力,着力破除诉前调解运行梗阻,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能,指导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2023年12月,《法治时报》将崖城法庭指导调解做法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广、宣传。

  一是强化横向指导,设立专职司法联络员。由区司法局指派一名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再由专职法官助理对反馈意见进行共性指导和个性答复,形成“1法官助理+1司法联络员+2行业调解组织+26调解小组+N网格员”工作对接格局。

  二是做实纵向指导,设立专职法官助理“调解先锋岗”。选派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担任专职指导员,由专职法官助理对诉前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委派、跟踪,系统、精准、常态做好“指导端”服务。2023年,共委派案件325件,调解成功298件,调解成功率91.69%,平均委派用时12天。通过双向指导,2023年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同比上升23%,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同比上升36%,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提高13个百分点。

  一是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走出去”指导。锚定崖州湾科技城“一港三城一基地”重大战略目标,为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评估会、矛盾纠纷联席会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促成200余名群众自愿签订拆迁协议。为辖区100余个新建项目工地、5000余家注册企业、14所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协同促成287件合同类纠纷、61件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引进来”解纷。吸纳一批知民情、业务精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乡村贤达等入驻法庭,为入驻调解员提供专门化指导和服务,整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调解指南。自2023年11月入驻以来,共委托93件,调解成功76件,成功率81.72%。

  三是积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俯下身”示范。聚焦崖州区是海南南部最大冬季瓜菜基地、渔港基地、芒果基地的资源禀赋,就交易过程中苗头性、多发性纠纷,引导果蔬调委会、行业协会、村(居)委会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以“巡回办案车”流动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68次,指导促成56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及涉农主导产业纠纷止于诉前,变化解矛盾为促进行业治理。

  一是推行“业务指导员+包片指导”。在辖区5个大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点,由包片法官担任调解业务指导员,重点指导调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调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023年共指导调解各类案件32宗,调解成功26宗。其中,通过调前研判、调中参与、调后回访的方式,指导化解“12·27”等4宗人身伤亡案件、“10·15”等6宗督办信访案件。

  二是推行“定期培训+入群指导”。以实用、实战、实效为导向,选派业务骨干与区司法局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共开展业务培训8次。邀请调解员参与诉中调解、旁听庭审、评阅人民调解协议书16次。推行“庭长观摩庭”供调解员学习,并积极入驻调解员工作群,全天候解答调解员各类业务咨询。

  三是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系统梳理近五年法庭案件的案由、类型及成因,针对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多发案件,制作案例汇编和类案提示书,定期推送给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当事人按照示范案例行事。2023年9月,39名农民工讨薪纠纷一次化解、一次履行,获《三亚日报》报道。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合多元力量、优化机制框架、强化配套支撑,不断前移服务端口,加强调解指导,有效增强辖区多元解纷效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多措并举凝聚调解力量,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实现人员数量和解纷质量“双提升”。

  一是壮大指导调解力量。推动崇州市委出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条措施”》,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1+N”队伍体系。搭建以村社两委委员、网格员、调解员和五老乡贤为主的调解人员库,吸纳怀远商会调委会、鸡冠山“百姓裁判团”等特色调解组织,聚合优质调解力量。

  二是延伸指导调解触角。以法庭为中心,构建“联络到乡镇、下沉到社区、延伸到院落、融入进网格”的分层指导调解模式。两名法官担任辖区四个乡镇调解指导员,主动走访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前置化解纠纷40余起。邀请村干部、调解员等旁听庭审200余人次,开展调解员专项培训5期,参加网格员例会4次,跟班指导调解6案。

  三是建强指导调解团队。以热心工作、经验丰富为标准选任法庭专职调解员,组建“法官+调解员+法官助理”团队,法官适时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指导,法官助理全程协助,提升调解成功率和效果。2021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34.68%。

  创新指导调解方法,制发调解要素表等“三图一表”,模板化、样本式指导调解员开展工作。

  一是设思维导图,调解思路清晰明了。剖析辖区涉环境资源、古镇旅游、木器加工、土地整理等纠纷的矛盾症点、调解要点,绘制类型化纠纷调解思维导图。制作调解指导典型案例6期21例,将“思维导图+调解案例”相结合,流程化、可视化指导调解员找到调解思路。

  二是绘纠纷热点图,调解对象有的放矢。根据辖区4个乡镇司法审判大数据分析,绘制“常见纠纷热点图”,为针对性预防、提前介入该类纠纷提供参考。2023年预判怀远镇木器加工小微企业、街子镇茶园村可能出现的批量诉讼风险,向两镇政府及时制发纠纷预警函,促进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风险。

  三是制流程图,调解步骤规范有序。绘制流程图,详细介绍调解、诉讼、诉调衔接等流程,在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室等公示,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对比凸显调解便捷高效、节约成本、隐私性强等优势,引导539名当事人诉前选择调解化解纠纷。

  四是作要素表,调解争点一目了然。制作要素表,提取案件基本情况、自认事实、争议事项等要素。调解时,调解员根据要素表归纳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调解,提升调解效率。调解不成的,通过要素表固定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为后续快速开庭、实质化审理做好准备。

  强化智力、技术、机制等支撑,因“事”制宜提供针对性调。